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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丨倒卖鼓浪屿船票我院起诉的乔某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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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伙以老乡关系为纽带的犯罪集团

长期盘踞在轮渡码头和客运码头

非法倒卖船票

获利超过多万元!

不仅如此

为了扩张地盘和势力范围

该恶势力犯罪集团还通过

暴力威胁、殴打、滋扰等方式

迫使“野导”和“*牛”服从他们的组织管理

近日

这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

被我院提起公诉

正式开庭审理


 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乔某红,安徽人,出生于年。从年初开始,乔某红纠集被告人乔某虎、范某亮、荆某、张某兴等人,在轮渡码头和客运码头附近,加价倒卖鼓浪屿船票给游客,期间非法获利人民币.8万多元。获得的非法所得,很大一部分都上交给了乔某红。


  对此,被告人乔某红辩解:

我们倒卖船票是靠鼓浪屿一日游的项目,加价提供给游客。


  实际上,根据其他同案犯的供述,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除了加价倒卖船票,并未向游客提供所谓的一日游服务。


  除了倒卖船票,年下半年开始,被告人乔某红还指使被告人荆某、乔某虎等人,对在轮渡码头倒卖船票的王某永、吴某钦等人进行恐吓殴打、滋扰捣乱,迫使这些人按照乔某红犯罪集团规定的价格、区域和时间段拉客倒卖船票,并向他们收取每名游客10元的“保护费”。


  本案共涉及16名被告人,且部分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。在疫情防控期间,该案采取远程庭审和现场庭审相结合的方式,在三天的庭审过程中,我院公诉人依次对各被告人进行讯问、举证和法庭辩论,并当庭发表公诉意见、进行法庭教育。目前,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
  在审查期间,我院及时指派专人提前介入该案,引导侦查取证,巩固证据事实,确保依法依规办理、定罪量刑准确。同时,积极保障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,及时督促被告人认罪伏法,大部分被告人在起诉前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有效推动案件审查进展,实现扫黑除恶、分化瓦解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供稿:吴雅峰 

长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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